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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交強險的全稱是“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”,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(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)的人身傷亡、財產損失,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。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。
  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》第二條規定: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,應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。  (原標題:機動車上路,必須購買交強險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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